吾名張飛 作品

第389章 長安三絕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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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安,前朝古都。

大乾太祖攻入長安城,滅掉了前朝,同樣定都於此。

他在位三十二年,算是比較長壽的皇帝。把自己的太子熬死了,於是傳位給了自己最喜歡的皇太孫。

然而皇太孫年幼,能力欠缺。

儘管太祖皇帝幫他掃清了諸多障礙,皇太孫即位後依舊冇能守住皇位。

在位僅僅不到四年的時間,就被自己的六皇叔把江山奪走了。

太祖六子繼承大統後,為了轉移矛盾,於是遷都洛陽。

可長安城,一直都有西都之稱。

長安的繁華一直保留了下來,成為了雍州乃至大乾最繁華的城池之一。

如果將蜀都比作前世西疆首府烏市,那麼長安便是魔都。

兩者之間,完全冇有可比性。

長安城從城東走到城西,以平常人的步行速度需要一天的時間。而蜀都僅僅三個時辰,就可以走到頭了。

從戶籍處瞭解到,長安人口有五十九萬八千。

然而這還是三年災荒之後的數據,最鼎盛時期,長安城的人能有一百五十萬之多。

是大乾,乃至整個世界最繁華的都市。

儘管已經冇有了昔日的輝煌,可從城內的建築,仍然可以看到繁華的影子。

林默入住長安城後,居住在行宮當中。

因為是大乾的西都,長安的皇帝行宮一直保留至今,每年都會有人修繕維護。隻不過皇帝不在的時候,宮內冇有那麼多宮女護衛,顯得比較蕭條。

但它仍然是,長安最大的宮殿。

雍王雖然稱王造反,卻不敢入住其中,因為那是僭越,名聲上說不過去。

而且自從新王登基之後,一直被司馬嵐控製著,從來冇有出過洛陽城的皇宮,所以長安的行宮已經有十多年,冇有人居住了,大多東西都是新的。

林默來到長安數日,總算是處理完了雍州的諸項事宜,有了一些空閒的功夫。

於是,他帶了白狼廿九幾個護衛,喬裝打扮微服出宮。

穿越過來這麼長時間,他還冇有認真感受這個世界的城市氣息呢。

蜀都大多數人都認識他,走到哪裡都會被認出來,每次都是前呼後擁的,什麼都感受不到。

所以這一次,林默隻帶了幾個臉生的護衛出宮,並冇有通知其他人。

林默並冇有走正門,而是帶著他們翻牆出去。

一大家的身手,自然不會被皇宮護衛發現。

穿過一條幽靜的巷道,一行人來到大街上,嘈雜的聲音撲麵而來,立刻感受到了市井氣息。

因為戰爭已經結束了,百姓恢複了往日的生活,鐵匠鋪內傳來叮叮噹噹的敲打,釀酒的作坊也傳來陣陣酒香。街道上的行人,碰到相熟的都會打一聲招呼。

閒暇無事的人們,則會議論當下的時事。

林默在街道上轉了一圈,買了一些有趣的小玩意兒收進隨身空間內,準備帶回去給苗苗當做禮物。

很快,他又看到一個賣布偶的小攤。

攤主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孩,看到林默一行人靠近,顯得有些靦腆。

也許是林默幾人的裝扮,嚇到了她。

因為林默之前看她招呼其他客人的時候,一直都是挺熱情的。等到他過來,女孩明顯有些緊張。

像她這樣的攤位,前來光顧的都是一些普通人家,像林默這等衣著華貴之人從未有過。

女孩身份貧賤,對於那些達官貴人有著本能的畏懼。

“這個布偶多少錢?”

林默拿起一個小老虎布偶,在她麵前晃了晃,笑著問道。

和煦的笑容讓靦腆少女立刻少了幾分緊張,她連忙豎起四根手指,“四、四文錢。”

林默被女孩的羞澀逗樂了,笑著說道,“這麼便宜,應該不賺錢吧。”

雖然用的都是粗布和舊棉花,可四文錢在這個時代,也就能買兩張麪餅,或者再添一文買一碗湯麪。

“能賺一文錢。”

女孩好奇地看著林默,誠實地回道。

“那你一天能買多少,足夠養家餬口嗎?”

林默問道。

如果一個隻賺一文錢,按照長安的生活標準,她得賣二十個,才能足夠一家人一天的生活費。

“前段時間一直打仗,所以冇賣出去。現在不打仗了,來買的人多一些。”

女孩不明白林默問這個做什麼,但陌生人的關心,總能讓人心頭一暖。

不過聽得出來,她壓力挺大的。

“所有的都是四文嗎?”

林默指著她框子裡,剩下的布偶問道。

雖然都是不同的動物,但大小差不多。

“嗯,都是四文。”女孩點了點頭。

“那好,我要五個。”林默掏出二十文錢,放在女孩的麵前,然後挑選了起來。

三隻小老虎,一隻老鷹,和一隻小馬。

這些東西做的很精緻,但不夠形象。而且,作為小孩子的玩具,也不夠可愛。

“謝謝,謝謝您。”

一下子賣出四個,女孩大喜。

要知道,她有的時候一天都買不了四個。

林默把挑選好的布偶交給白狼拿著,隨後對女孩道,“給你提個建議,或許你可以把這些布偶做的更加圓潤一些,胖嘟嘟的,小孩子會更加喜歡。”

說完便帶著布偶離開了,

這五個布偶,是他給自己孩子準備的禮物。

“胖嘟嘟的,小孩子會更喜歡?”女孩看著林默的背影,嘴裡嘟囔著他留下的那句話。

“還真是個奇怪的貴人。”

她從小生活在長安城,那些達官貴人從來都看不起他們這些平民,彆說光顧她得生意了,和他們說話都是趾高氣昂的。從冇有人像林默這般溫和,而且還給她建議。

離開小攤,不知不覺又回到了熱鬨的街道上。

這個時候大家餓了,林默提議去旁邊的酒樓吃點東西。

一家裝飾輝煌的酒樓,吸引了林默的眼球,

門匾上寫著三個大字:“醉鳳樓。”

“好字。”

林默看著那字猶如虯龍剛勁有力,還帶著幾分灑脫,忍不住誇了起來。

站在門口的小二聽到後,循聲看來。

隻見林默穿著華貴,器宇軒昂,臉上立刻堆滿了笑容,“這位公子好眼力,我們家這門匾,可是書聖王甫親筆題的。”

王甫?

林默在《大乾名人錄》一書上見過此人,他是百年前的書聖,亦是當時的文壇領袖。

這字,的確寫的還很不錯。

隻聽小二接著道,“公子來的正是時候,我們今兒個邀請到了靈聽姑娘。樓下的普通座位已經冇了,要不要給您來一間頂樓的雅座?”

“靈聽姑娘會去頂樓的雅座敬酒哦,如此近距離接觸的機會,公子可不要錯過。”

小二後麵的表情,越發的猥瑣。

可林默卻是一臉懵逼,“靈聽姑娘是誰?”

小二驚訝地看著林默,“不是吧,公子居然冇聽說過長安三絕?”

林默:“長安三絕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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